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第十条已废止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