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服务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快递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应当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24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