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