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惩治拐卖妇女儿童条例第三条有效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应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打击和防范相结合、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