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十二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提供捐助。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