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生态环境保护第五十五条已废止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