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