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八章 民族关系第七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维护民族乡、民族村和散居少数民族应当享有的权益,帮助他们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自治机关在处理州内各民族特殊问题的时候,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