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第四章 租赁合同第二十六条已废止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书3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书面协议后,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县人民政府备案。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