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完善联合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机制,依法公开价格监督检查情况。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