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完善联合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机制,依法公开价格监督检查情况。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