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章 收集、运输与处理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建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废弃蔬菜、果品。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园林、公共绿地、公园中废弃的枝叶、花卉。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