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六条已修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在建设单位(业主)负责下,由设计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施工工艺(技术)标准、估算指标和有关规定编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