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第二十八条有效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资格的经营单位制作电视剧时,应按规定向省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后,方可制作。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台不得播放无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电视剧。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制作、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