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章 广播电视传输第十六条有效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权自主选择有节目传输经营权的广播电视传输单位、企业为其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信号。信号传输单位必须确保网络安全畅通和节目传输质量。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