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州、县(市)人民政府鼓励国有单位、集体和个人,合理利用适宜养殖的水面,发展养殖业。对有利于发展渔业生产的建设项目和养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应给予积极支持。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