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已确认养殖使用权的水面、滩涂的使用权可以由国有单位、集体、私营企业或个人承包、租赁,可以联合经营,也可以依法拍卖、转让,从事养殖生产。

养殖水面、滩涂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渔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从事渔业生产经营的证照不得买卖、出租、转让。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