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自治州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西昌市、昭觉县、喜德县人民政府、邛海管理机构编制包括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城乡(镇)建设、水土保持与地质灾害防治、湖泊和湿地保护、利用、污染防治等内容的邛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上级规划和流域实际情况,明确目标任务、保护重点和措施,突出对流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恢复及环境的保护;突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明确建设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