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县内各民族公民应遵纪守法,服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从自治县整体利益和集体利益,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