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四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将法规草案在《长春日报》上公布,征求意见。各机关、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整理并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