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第三章 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八条有效列入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