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第二十六条已修改生产、经营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在报告动物疫情同时,应当对患有规定动物疫病或者疑似规定动物疫病及同群易感动物分别进行隔离观察,并停止销售、使役等活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