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四章 鉴定程序/第一节 鉴定的决定与受理第三十条已修改鉴定委托由鉴定机构统一受理,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