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未知(-1)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办体育经营场所,从事健康有益的体育经营活动。

鼓励、支持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体育经营者),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培养优秀体育运动人才服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体育经营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