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未知(-1)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办体育经营场所,从事健康有益的体育经营活动。鼓励、支持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体育经营者),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培养优秀体育运动人才服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体育经营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