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十三条已修改省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落实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和会计管理等政策。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