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征收为国有的土地;

(三)依法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四)国家组织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五)自治旗所属单位兴办的农牧场用地和已收回的外驻单位的耕地(包括已承包给单位和个人经营的耕地);

(六)国有农场及其他外驻单位使用的土地。

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