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耕地保护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旗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取积极措施,对15度以上坡耕地和水土流失严重不能治理的耕地,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计划地退耕还林还草,恢复生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毁林毁草开垦土地。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