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制定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