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装饰装修格式合同和流通领域的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