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保护、管理第八条有效自治县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严禁一切破坏和污染水源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