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和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情况;

(二)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情况;

(三)年度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有财政收入缴纳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上缴财政收入情况;

(七)部门相关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情况;

(八)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九)执行财政收支相关制度情况。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