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