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组建或者加入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按照章程提供培训、咨询、维权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合法生产经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