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七条已废止对农业机械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农业机械科研、推广和教育培训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