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废止

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