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各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农业机械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进行行业质量监督。

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法对农业机械新产品进行试验鉴定,并对销售的农业机械及零配件进行质量检验。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