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承担地质勘查项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地质勘查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勘查施工质量。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