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从事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的,不缴纳探矿权使用费,不限定调查面积和最低勘查投入,不享有所发现矿种的优先探矿权和优先采矿权。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