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质勘查管理条例/第三章 勘查登记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从事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的,不缴纳探矿权使用费,不限定调查面积和最低勘查投入,不享有所发现矿种的优先探矿权和优先采矿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