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设置保护区和控制区的界标,并在明显的位置设置青山湖保护范围示意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界标和示意图。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