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水务、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民政、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