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防洪条例/第三章 防汛抗洪第四十条有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在本市执行城市防汛抗洪任务时,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当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