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照顾散居在县内的其他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在处理涉及他们的特殊问题时,应当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

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