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四十五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地方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组织。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对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给予扶持。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