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