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县是印江土家族苗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自治县所辖区域界线如需变动,须由上级国家机关与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协商拟定,并报国务院批准。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设在峨岭镇。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