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护天然林,保护植被,对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鼓励植树、绿化庭院和城镇,禁止乱砍滥伐林木。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