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州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鼓励发展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