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五十三条已修改建设工程沿道路、绿化、广场等公共用地安排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代征上述公共用地。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