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五十条已修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不得少于十日。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