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火和灭火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城中草原发生火灾,管理机构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