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残,支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和接受国内外捐赠。对捐资助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六条